泰州實驗中學教師年度考核和校級先進教育工作者
評選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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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泰州市市直學校教師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見》有關精神制訂此考評辦法。
一、指導思想
切實加強我校教師隊伍管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廣大教師提高政治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并為教師晉升、崗位設置、聘任、獎懲、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認真建立健全我校教師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二、考評時限
每學年度考評一次,時限為上年9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每學期評選一次校級先進教育工作者。
三、考評內容與方法
考評內容為德、能、勤、績,具體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和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工作量以及繼續教育等情況。
1.教師思想政治表現和職業道德考核,以定性考核為主,等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思想政治表現和職業道德定為不合格:
(1)反對或抵制黨的基本路線的;
(2)嚴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有其他不良行為的;
(3)搞營業性家教、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的;
(4)上班時間炒股、做生意等,造成不良影響的;
(5)參與賭博等,情節嚴重的;
(6)教育教學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事故的;
(7)其它有損學校和教師形象的行為。
2.教師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考核,以定量考核為主,以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的期末教學工作檢查分值的平均值為年度考核分值,作為考核和評先的主要依據。
3.教學工作量考核,以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分為符合工作量要求、基本符合工作量要求和不符合工作量要求(教師工作量標準見附表)。實際承擔工作量達不到應承擔工作量的60%(經學校批準的照顧對象除外),考核結果應確定為不合格。
4.教師繼續教育考核: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中、高級教師每學年72學分以上,初級教師每學年48學分以上。
四、考核標準
㈠優秀:思想政治表現和職業道德考核優秀,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考核總分85分以上,繼續教育考核合格,工作量為符合工作量要求的,有資格參與優秀等次的評選。
㈡合格:思想政治表現和職業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表現和實績考核總分70分以上,工作量基本符合要求,繼續教育考核合格。
㈢基本合格:思想政治表現和職業道德考核良好以上,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考核總分60分以上,實際承擔工作量達到應承擔工作量的60%以上。
㈣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結果確定為不合格:
1.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考核差的;
2. 不服從學校分工;
3.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考核總分59分以下的;
4.實際承擔工作量達不到應承擔工作量的60%(經學校批準的照顧對象除外);
5.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其他應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
五、考評程序
1.中層以上干部按學科到各教研組參加評選。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和校級先進教育工作者推薦名額為本組人數的20%(四舍五入)
教研組 |
推薦年度考核優等數 |
推薦校先進 |
教研組 |
推薦年度 考核優等數 |
推薦校先進 |
初中語文組 |
2 |
2 |
高中政治組 |
1 |
1 |
初中數學組 |
3 |
3 |
高中歷史組 |
2 |
2 |
初中英語組 |
2 |
2 |
高中地理組 |
1 |
1 |
初中理化生 |
3 |
3 |
高中物理組 |
3 |
3 |
初中政史地 |
2 |
2 |
高中化學組 |
3 |
3 |
高中語文組 |
4 |
4 |
高中生物組 |
2 |
2 |
高中數學組 |
5 |
5 |
體育組 |
2 |
2 |
高中英語組 |
4 |
4 |
信息組 |
1 |
1 |
后勤組 |
1 |
1 |
藝術組 |
1 |
1 |
2.個人年度總結(在教研組集中討論時宣讀):具體時間為2014年7月3日上午8:00在教研組集中討論時宣讀。
3.按照各組年度優秀和校先進推薦名額,根據條件(個人小結和年度考核分值)民主評議,在廣泛民主的基礎上依據德、能、勤、績四方面成績,特別是要把年度考核分值作為參評的依據給出所有參評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產生候選人員名單。最后推薦本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和校級先進教育工作者人員。
4.7月3日下午,各教研組長向教務處報送推薦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和校級先進教育工作者名單,送交本組教師的《市直學校教師教學業務檔案》、《年度考核登記表》、《泰州實驗中學校級先進教育工作者推薦表》。以便教務處及時存入人事檔案。
5. 中層以上干部由校長室考核確定。
6.校長室最終研究確定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的教師及教師年度考核等次和校級評先結果。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㈠教師年度考核結果是教師職務晉升、職稱評審、聘任獎懲、辭退以及崗位設置和調整工資待遇的主要依據。
㈡年度考核結果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一般控制在本單位在職人數的14%(小數點后去除)以內;年度給予嘉獎的人數一般控制在本單位在職人數的8%(小數點后去除)以內;記三等功的人數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在職人數的2%。
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1.期末聯考有倒數第一的;
2.工作量明顯不足的;
3.勞動紀律較差的;
4.問卷調查滿意度低于80%的。
㈢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員,可視為合格等次晉升工資,但本年度考核不得計算考核年限,下一年度不得晉升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校長室確定發放數額)暫緩發放。
㈣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本年度考核不計算為考核年限,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為零,并予以批評教育。下一年度不得晉升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
2.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予以調整工作崗位、低聘或解聘。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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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室?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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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泰州市市直學校教師工作量標準參照表
|
普通高中 |
職業高中 |
初中 |
小學 |
|||||||
政 治 |
12 |
10-12 |
12-14 |
16-20 |
|||||||
語 文 |
10-12 |
10-12 |
10-12 |
||||||||
數 學 |
10-12 |
10-12 |
10-12 |
||||||||
英 語 |
10-12 |
10-12 |
12-14 |
||||||||
物 理 |
12 |
12 |
12-14 |
||||||||
化 學 |
12 |
12 |
12-14 |
||||||||
生 物 |
12-14 |
12-14 |
14-16 |
||||||||
歷 史 |
14 |
14 |
16 |
||||||||
地 理 |
14 |
14 |
16 |
||||||||
體 育 |
14 |
14 |
16 |
||||||||
音 樂 |
14 |
14 |
16 |
||||||||
美 術 |
14 |
14 |
16 |
||||||||
勞動技術 |
14 |
14 |
16 |
||||||||
專業類課程 |
? |
10-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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